财经那些事2025年11月29日 13:56消息,百万吨新三样退役潮将至,回收企业仍吃不饱。
随着我国“两新”政策持续加力,新能源产业加速崛起,早期投入使用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太阳能光伏板、发电风机等清洁能源装备正陆续进入退役期。同时,全国淘汰报废的“四机一脑”和机动车数量不断攀升,导致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及风机叶片等“新三样”固体废弃物与传统废弃装备交织,带来了日益突出的处置难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当前,新能源装备的规模化退役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如何科学、高效地处理这些新型固废,不仅关系到资源的循环利用,也直接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在政策推动下,相关行业亟需建立更加完善的回收体系和技术标准,以应对未来可能加剧的废弃物处理压力。同时,传统废弃装备的处置也不能被忽视,应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实现绿色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到2030年,预计废光伏组件将达到150至200万吨,废风机叶片约50万吨,废动力电池约100万吨。11月28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百万级的“新三样”退役高峰即将来临。
不过,郭伊均随后的回应缓解了市场的担忧。他表示,近年来,“新三样”退役装备的回收利用能力有了显著提升。目前我国的回收能力已经超过了实际退役量,因此经常出现回收企业“吃不饱”的现象。 从当前情况来看,回收能力的提升反映出我国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这种“供过于求”的现象,说明政策引导和产业布局正在逐步发挥作用,也为未来更高效、更环保的资源管理打下了基础。不过,如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回收效率,仍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此外,郭伊均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推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筛查与评估工作,同时积极落实新污染物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环境监管。
近年来,我国“新三样”退役装备回收利用能力近年来显著提升。 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推动,我国在“新三样”退役装备的回收与再利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领域的快速发展不仅有助于资源的高效利用,也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提升技术水平,将为实现绿色低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郭伊均表示:目前,不同机构对未来“新三样”退役装备量预测差异较大,需要说明的是,现在预测“四机一脑”、机动车的报废量,均按使用年限预测,但实际有旧的进入二手市场等渠道进行利用。大概而言,到2030年,废光伏组件约150-200万吨,废风机叶片约50万吨,废动力电池约100万吨。
据统计,废光伏组件和废风机叶片回收利用能力分别约200万吨和100万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规范条件的148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处置能力达250万吨。“总体上看,回收利用能力均超过实际退役量,所以经常出现回收企业“吃不饱”情况。”郭伊均表示。
我国自去年1月1日起停征“四机一脑”基金后,财政部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拆解企业给予补助,确保回收拆解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规范拆解不仅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还能有效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郭伊均表示:据统计,全国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拆解企业90余家,形成废弃“四机一脑”年规范回收拆解能力约1.8亿台(套)。2024年共规范拆解废弃“四机一脑”约9500万台(套),实际拆解量约占产能的一半左右,产出近200万吨再生资源;今年1-10月共规范拆解约8600万台(套),产出约190万吨再生资源。
另一方面,我国报废机动车规范回收处理的数量正在持续快速增长,反映出相关管理机制的逐步完善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这一趋势不仅有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也为减少环境污染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政策的不断推进和技术的持续进步,未来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处理将更加高效、规范。
商务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持续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的规范,推动回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求各地加强拆解产能监测,及时公布产能利用情况,以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这一举措有助于遏制无序竞争,防止资源浪费,同时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加强监管与信息透明化,能够引导企业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为构建更加环保、高效的汽车回收体系奠定基础。
郭伊均详细介绍,全国目前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超过1900家,2024年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达到846万辆,同比增长64%。近年来,多地商务部门发布了拆解产能过剩预警提示,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理性投资,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表示,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推动报废机电产品及装备的规范化回收与拆解,以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水平。郭伊均指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完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在已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将加快修订并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同时制定《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并加快推进废风电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此外,还将配合商务部门修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从当前政策动向可以看出,国家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正逐步构建更完善的制度体系。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类电子废弃物、动力电池、光伏设备等新型污染物的处理问题日益凸显,亟需科学、系统的技术规范加以引导。此次多项技术规范的制定与修订,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也为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如何确保这些规范落地实施,仍将是相关部门需要持续关注的重点。
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强化对报废拆解企业的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把非法拆解和处理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推动更多退役设备进入正规回收利用企业,促进资源的循环再利用。郭伊均表示。
今年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均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了部署。“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环境监管。
“新污染物是一类化学物质的统称,通过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发现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常规管理,或者管理措施不足。”郭伊均表示,2022年以来,共批准登记802种新化学物质。
自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郭伊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由生态环境部主导,15个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已同步成立,同时组建了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构建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每年,各成员单位都会前往相关省份开展联合调研,加强指导与支持。各地也均已出台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国家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
生态环境部当前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工作正有序推进。据郭伊均介绍,以高关注度、高产量、高环境检出率以及分散用途的“三高一分”化学物质为重点,已完成对全国122个行业、涉及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与使用情况的全面调查,初步筛选出1000余种可能存在较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将作为今后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的重点对象。
郭伊均进一步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推进新污染物的防治工作。自2022年以来,已批准登记802种新化学物质,并提出了1365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物的产生。针对14类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实施了禁止、限制和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同时,聚焦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围绕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重点类别,锁定印染、涂料等重点行业,先后启动了三批共27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创新的新污染物治理监管模式。
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环境监管工作。近年来,该部门连续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逐步提升对新污染物的识别与管控能力。同时,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相关领域的环境监管措施。此外,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的制定已被纳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类项目,并同步推动相关制度规定融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发布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不断健全和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相关制度体系。 从当前的政策动向来看,国家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监管机制也在逐步完善。这不仅体现了对生态环境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治理工作正从试点探索迈向系统化、制度化的阶段。未来,随着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进一步细化,新污染物的防控将更加精准、高效。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健全,资金和政策支持也存在不足,这给新污染物的治理带来了较大挑战。郭伊均指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 在当前环境下,新污染物治理不仅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基础。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参与,共同推动形成科学、系统、高效的治理格局。
此外,严格实施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登记,强化涉及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从源头上遏制新污染物的产生;加快对现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实现精准、科学、依法的管控;开展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现状调查与评估,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程,切实防范环境风险;逐步构建全国范围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网络,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联动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资源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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