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获悉,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暑期和汛期的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检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储存管理及从业人员健康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认真开展食品原料清理、环境卫生打扫、设备维护检修以及工具消毒等各项工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规范;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食品及相关产品受到污染,严防腐败变质、不洁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流入市场,及时处理受污染或变质的食品。
通知强调,各地应加强对米面油、肉蛋奶、调味品等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以及婴幼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所需食品的监管,特别是对灾区集中调拨、捐赠、销售和当地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一旦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必须依法立即下架、召回,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要对通过日常检查、12315平台、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等渠道获取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置,坚决打击在受灾地区、农村及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受污水浸泡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加强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注;要强化应急值班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严格落实重要信息直报和快报要求,遇有重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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