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那些事2025年09月14日 09:37消息,八部门发文落实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提振汽车外商投资信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积极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同时保持汽车出口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将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工作方案》从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应用等15条工作举措,以及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运行监测、加强人才培养等3条保障措施,相关细化措施超过60项。 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来看,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不仅是政策引导的结果,更是市场需求与技术进步共同作用的体现。随着消费者对环保、节能意识的增强,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正逐步成为市场主流。与此同时,智能网联技术的应用也正在加速推进,这将为汽车产业注入新的活力。未来,如何在保持增长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将是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各直属海关,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12日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冲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挑战仍然存在,行业稳增长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制定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提升产品供给质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实现发展质量的有效提升和规模的合理增长,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向好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着力扩大国内消费
1.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进程。加大力度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支持25个试点城市在新增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实现70万辆以上的目标。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以及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提升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水平。积极推广大中型燃料电池商用车在中远途和中重载运输场景的示范应用。制定促进换电模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深化新能源汽车保险改革,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和车船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2.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等文件要求,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后市场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优化限购政策,逐步实现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探索建立线上交易管理制度,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开放,提升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准确性和权威性,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
3.推动智能网联技术的产业化落地。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加快网络连接基础设施和云控平台的建设,鼓励汽车出厂时配备V2X、5G等高性能通信模块,加快推进北斗系统的广泛应用,促进在物流、环卫、出行服务等多个场景中的应用,支持重点地区逐步扩大跨区域协同应用范围。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及上路通行试点,有条件地允许L3级车型进入生产许可,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支持汽车、信息通信、交通等行业的企业以数据为纽带,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加快构建多元化的价值链。
(二)持续提升供给质量
4.以技术创新激发潜在消费需求。加快组织实施和超前布局汽车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充分发挥开源优势,加快突破汽车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固态电池等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产品经济性、耐久性、舒适性等性能,开发更多适应消费者需求的智能交互、智能驾驶等新功能,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5.以标准升级引领产品质量提升。贯彻落实《以标准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部署,高质高效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自动驾驶、汽车芯片等重点急需标准研制任务。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标准宣贯实施力度,提高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效能,推动企业持续提升汽车产品安全、节能、低温适应等性能。
6.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培育一批汽车产业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助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供应链,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稳定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挥汽车产业链安全监测评估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动态监测链上企业供应变化趋势,及早识别安全风险。
7.加快推动汽车行业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促进人工智能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广泛应用。持续开展智能工厂的分级培育与推广工作,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建设智能工厂,推进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数字化协同改造。构建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培育适用于各类场景的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完善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制定并推广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分类分级评价标准,培养一批专业化的服务提供商。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8.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当前,应进一步优化城市、乡镇、公路沿线及居住区的充换电设施网络布局,特别是在高速公路沿线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出行的便利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推进配电网改造,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氢能基础设施方面,也应有序推进,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路径。 在县乡地区,应深入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推广活动,力争实现充换电设施“乡乡全覆盖”,缩小城乡间基础设施差距。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以及“光储充放”一体化站点等新技术的应用,提升充电效率和能源利用水平。同时,加快车网互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之间的协同优化,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观点:此次政策方向体现了对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尤其强调了从城市到乡村的全面覆盖,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和能源结构转型。未来,如何在推进过程中兼顾效率与公平,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将是关键所在。
9.优化行业管理政策,推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改革。根据新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准入审查技术要求,制定新能源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的技术条件,编制关于汽车数据出境安全的指引性政策文件。同时,推进产品自我检验制度,加强对货车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的管理。研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进一步加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规范企业OTA升级行为。加快《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 在当前汽车产业加速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政策的持续优化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准入管理的改革与技术标准的更新,体现了政府对新兴技术发展的积极回应,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灵活的空间。而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和OTA升级的规范,则反映出监管层面对安全与创新平衡的重视。通过完善立法和退出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市场良性竞争,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0.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部署,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综合施策,切实维护产业正常竞争秩序。加强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强化对产品生产一致性的监督检查,督促重点汽车企业切实履行账期承诺。充分发挥“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问题(建议)反映窗口”的作用,受理供应商相关问题并协调推动解决,指导行业机构制定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开展汽车行业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数据信息的发布,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坚决营造健康有序、清正廉洁的市场环境。
11.加强报废车辆和回收利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及车辆安全环保检测要求,依法依规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车辆进行淘汰。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关键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促进形成“精细化拆解、回用部件高效流通”的发展模式。
(四)提升国际开放合作水平
12.推动汽车出口高质量发展。鼓励汽车及相关供应链企业研发符合目标国市场需求的产品,深化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健全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发挥行业组织和汽车企业国际化发展创新联盟的作用,构建汽车产业国际化公共综合服务平台,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关于重点国家和地区汽车需求、标准法规、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整车企业稳步推进海外布局,结合当地情况,共同建设共享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全面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13.提升汽车出口的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在经营性和投资性融资方面的信贷产品支持,为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支持金融机构面向汽车产业链企业推出全球资金管理解决方案。鼓励保险机构优化汽车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资信调查及国别风险研究等服务,有效防范汇率波动等风险。
14.完善物流运输体系,制定并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的物流服务保障措施,印发实施关于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工作指导意见。优化多元化运输供给,加强供需信息的对接,推动港口、滚装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运保障能力。引导汽车企业与运输企业通过交叉持股、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鼓励构建多品牌、高质量、可复制的中国品牌关键零部件海外备件仓库,以降低整体物流成本。
15.深化中外多层次合作。深度参与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工作,牵头起草更多汽车、动力电池、自动驾驶系统等领域国际标准法规,提高国际标准法规的影响力。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推动核算方法、核算结果国际互认。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驻华使节走进中国汽车等活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贯彻落实《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完善政策和要素支持,提振汽车行业外商投资信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央地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加强产业发展新阶段重大问题研究,研究制定符合当前实际、面向未来需求的支持政策体系。发挥行业机构作用,助力创新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政策落实。
(二)强化运行监测
构建央地协同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对重点企业和关键领域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尤其要聚焦重点地区、主要企业及关键领域,提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和研判能力。通过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精准识别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建立高效的协同监测体系尤为重要。只有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响应,才能更早发现问题、更准判断趋势、更快采取行动。这种机制不仅有助于提升政策的前瞻性与针对性,也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环境。
(三)加强人才培养
大力推行人才强国战略,持续发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建立重点人才清单和人才数据库。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协同培养,支持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同时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军企业举办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增强复合型人才的本土培养能力。拓宽引才途径,加大对车用芯片、操作系统、基础材料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留言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暂无评论,成为第一个评论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