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联合多部门严打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此次会议表明,监管层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持续关注和规范态度。当前,虚拟货币市场波动较大,部分交易行为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隐患,加强监管既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背景下,相关部门的及时介入显得尤为重要。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打击力度,规范虚拟货币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活动有所反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备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效力,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中流通使用,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行为。稳定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形式,目前尚无法有效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等监管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非法集资、违规跨境资金转移等违法行为的风险。
事实上,虚拟货币的潜在风险已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早在2025年10月底举行的2025金融街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曾指出,“近年来,市场机构发行的虚拟货币,尤其是稳定币不断增多,但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监管机构对稳定币的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在华盛顿举行的IMF/世界银行年会上,稳定币及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成为各国财长和央行行长讨论的重点议题之一。多数观点认为,稳定币作为一种金融活动,目前尚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加剧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漏洞,可能涉及洗钱、非法跨境资金转移、恐怖融资等问题。同时,市场中炒作和投机氛围较为浓厚,进一步增加了全球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并对一些欠发达经济体的货币主权造成了冲击。”
自2017年起,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旨在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目前这些政策依然有效。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协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与炒作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将密切关注并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情况。潘功胜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
针对当前形势,央行联合多部门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行动体现了相关部门在统筹协调、政策落实方面的高度重视,旨在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复杂性持续存在,各部门协同发力,有助于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长期重点,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健全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围绕信息流、资金流等关键环节,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监测能力,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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