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那些事2025年11月26日 12:25消息,证券分析师评选规范升级,主办方承诺函制度筑牢防火墙。
证券分析师的外部评审工作,即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规范。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修订,目前相关征求意见稿正在向行业征求反馈意见。
这是该规范自2019年10月发布实施、2023年9月首次修订后的又一次重要调整,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
此次修订直击分析师外部评选过程中存在的多个问题,首次将证券公司对分析师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同时引入主办方承诺函制度等创新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提升评选活动的整体质量和规范性。 我认为,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具有积极意义,不仅有助于推动行业更加注重社会责任与文化建设,也通过制度设计增强了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这种从机制层面入手的调整,体现了监管层对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深思熟虑。
本次修订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体现在主办方承诺函制度的建立,这一举措为分析师的外部评选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有效提升了评选过程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我认为,这一制度的引入不仅是对评选机制的一次重要完善,也体现了主办方在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方面的积极态度。通过明确责任主体,有助于减少外界干扰,确保评选结果更加客观可信,对于提升行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将原评估事项中主办方已加入《证券分析师评选活动组织机构自律公约》的要求,调整为外部评选主办方组织评选前应向中证协提交承诺函并需被协会接受。
承诺函接受情况可在中证协官网查询,方便券商核查。
这一变化意味着,仅仅签署自律公约已不足以保证评选主办方的资质,如今需要在每次评选前重新“过关”。
根据《规范》,主办方在每年评选前需向中证协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材料等附件,截止时间不晚于8月31日。这一规定从时间和材料两个方面进一步压缩了不规范评选的生存空间,有助于提升行业评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我认为,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是推动行业规范化的重要举措。通过设定统一标准,不仅能够减少评选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相关评选结果的信任。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监管层对行业自律的重视,也为后续的公平竞争奠定了基础。
更重要的是,新规对主办方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了明确界定。
若主办方存在擅自调整评选规则、随意更改评选结果或涉及利益输送等不规范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包括提醒警示、要求限期整改、撤销已提交的承诺函等相应措施。 从行业监管的角度来看,此类措施体现了对公平、公正评选机制的重视。评选活动作为行业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性和透明度直接影响行业的公信力。若出现规则变动或结果干预,不仅损害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对整个行业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中证协的监督手段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有助于推动相关机构增强自律意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若主办方在提交承诺函后,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未组织评选,或出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证协的相关规定,中证协有权采取撤销已接受的承诺函,并不再接受其后续提交的承诺函等措施。 从行业监管角度看,此类措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秩序和公平性的高度重视。通过强化对主办方行为的约束,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性,防范潜在风险。同时,也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违背承诺、扰乱市场的行为,都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与追责。这种制度设计不仅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也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有业内观点认为,要求主办方向中证协提交承诺函并需被接受,相当于设置了“白名单”制度,这能有效过滤掉一些不规范、缺乏公信力的外部评选,从源头上提升评选活动的整体质量。
本次修订的另一个显著变化是责任主体的明确和扩大,实现了从 “个体约束”到“团队连带” 的转变。
2023年修订版《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的核心规范对象是“证券分析师”,仅提及“证券研究销售人员”参照执行,未覆盖研究部门、团队及其他关联角色。
而征求意见稿则首次明确,规范对象为“证券公司及其研究部门、团队、分析师”,将“部门/团队”与“个人”的责任绑定,强化集体管控。
事实上,2023年修订版在参评资格限制、违规处理等相关条款中,已同步将“分析师所在团队”纳入关联范围。
例如,若分析师在报名后至评选结果公布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券商不仅需立即取消该分析师的参评资格,还应同步终止其所在团队的参评资格。这一规定体现了监管层对证券行业合规性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评选机制在维护公平与诚信方面的严肃性。此类措施有助于防止违规行为对评选结果造成干扰,确保整个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这也提醒券商和从业人员,在参与各类评选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个人行为影响团队和机构的整体形象。
若评选结果公布后,分析师因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所在团队当年所获得的奖项也将被取消。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专业操守和公平原则的重视,也反映出监管层对行业乱象的持续整顿。在信息高度透明的当下,个人行为与团队荣誉紧密关联,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形成更严谨、规范的工作氛围。
这意味着,研究团队需对成员的合规性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机制有助于推动团队内部强化自我约束与管理,提升整体规范水平。 我认为,明确连带责任能够有效增强团队成员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行为的合规性。这不仅有助于防范潜在风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团队内部形成良性监督氛围,从而提升整体运作的透明度和专业性。
《规范》明确列出了六种不得参与评选的情形,包括曾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或书面自律措施、因内部重大问责被处理、正在被立案调查等。
此外,《规范》还对分析师在评选期间的声誉事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研究部门、团队、分析师等参评人员在报名后至评选结果公布前出现声誉事件,分析师所在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应对和处理,并进行合规审查。
若证券公司发现分析师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向主办方提出终止该分析师及其所在参评团队继续参与评选的申请,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协会。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在“证券研究销售人员”之外,新增“证券投资顾问”参照本规范执行的表述,填补了这一监管空白,使投资顾问的外部评选行为有章可循。
在分析师考核激励方面,本次修订实现了从约束到引导的重要转变,推动行业从重排名向重专业价值回归。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监管层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深刻思考,也反映出市场对专业能力与长期价值的日益重视。通过优化考核机制,有助于引导分析师更加注重研究质量与服务深度,而非单纯追求短期排名和曝光度,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方面,新规进一步弱化评选结果对激励的影响。
2023版已明确“评选结果不得作为薪酬激励的依据”,如今最新版本则更为明确,进一步提到“部门/团队”的评价属性,强调“评选结果只是作为对研究部门、团队、分析师社会评价的参考依据,不得作为对相关人员薪酬激励的依据”,避免券商以团队排名为由变相与薪酬挂钩。
另一方面,新规首次要求将分析师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纳入考核体系。
根据《规范》,证券公司应将分析师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对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践行行业文化的主体,应给予相应的物质或精神激励,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到这一有益于社会发展的行动中来。这种激励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也能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出更加健康、正向的发展氛围。在当前强调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和社会组织若能在履行责任与传播正能量方面作出表率,理应获得应有的认可与支持。
此次调整旨在引导分析师从“注重外部排名”转向“强化专业价值与社会价值”,推动证券研究业务回归“服务投资者、服务资本市场的初衷”。
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对分析师的评价不再仅以排名和票数为标准,而是更加全面地考察其职业操守和社会价值,有助于引导行业走向健康发展,减少急功近利的现象。” 当前,随着市场对专业性和诚信度要求的提升,行业评价体系正逐步向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转变。这种变化不仅有助于提升分析师的整体素质,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行业信任度。过去过于依赖量化指标的做法,容易导致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忽视长期价值。如今,强调职业操守与社会价值,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稳健、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通过强化证券公司的主体责任、规范主办机构的行为、优化分析师的评价体系,新政策有望进一步促使卖方研究业务回归到提升研究能力和专业价值的轨道上,为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智力支撑。
随着12月8日反馈截止日期的临近,分析师外部评选市场正经历新一轮的筛选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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