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那些事2026年02月02日 13:27消息,检察机关严查违规执法,已办理1.9万件相关案件。
发布会现场 图片最高检官网

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深入开展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专项监督工作。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的这一举措体现了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传递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在当前社会对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关注度持续上升的背景下,此类专项监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自2025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启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重点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以及小错重罚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与整改。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处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最高检及各省级检察院对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和交办,有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了依法执法和公正司法。
在进行专项监督工作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了包括涉企刑事立案监督、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经济纠纷、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等在内的11项重点任务。
工作中,共收集到线索2.9万余条,最高检及各省级检察院共确定挂牌督办和交办案件500余件,其中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和交办案件30件。
依法监督纠正涉企刑事案件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是开展专项监督的重点工作。
葛晓燕介绍,全国检察机关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精准纠治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执法司法问题,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有力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
一是依法办理一批存在典型趋利性情形的案件。重点监督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涉企刑事案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等情形,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审查,促进规范行使刑事案件管辖权,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
二是依法强化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重点监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财产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对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置的监督。重点依法加强对涉企人员违规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监督,监督依法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
比如,在一起涉嫌犯罪的案件中,立案管辖依据不足,未经核实即对多个企业及有关人员账户资金进行了超出范围的冻结,且全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明显不足。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解除了超范围冻结的资金共计6800万余元,并对多名公司高管及代理商及时解除了强制措施,最终依法对全案作出不起诉处理。
三是依法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等涉企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案件既不依法撤销又不移送审查起诉等现象,防止案件长期搁置。通过有力举措,已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 这一数据反映出当前司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正采取切实行动,尤其是针对企业长期处于诉讼“悬空”状态的问题,具有积极意义。清理“挂案”不仅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但同时也应看到,这类问题的根源可能涉及办案机制、责任落实等多方面因素,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四是依法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影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正常经济活动,共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
比如,某公司负责人为打击竞争对手,勾结公职人员伪造证据,指使他人报假案,致使多人被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涉案责任人以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五是依法严肃查处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行为。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当前,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已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司法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其廉洁性与规范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任感和发展的稳定性。对涉企案件中出现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企业正当权益的有力保障。只有不断净化司法环境,才能真正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同时,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已对1.2万余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提起公诉,有效维护了市场环境的公平与公正;同时,针对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妨害科技创新的犯罪行为,也已起诉1.6万余人,进一步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数据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在维护企业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也反映出当前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只有不断筑牢法律防线,才能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环境。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既涉及刑事领域,也涉及虚假诉讼、违规执行、小过重罚、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
葛晓燕介绍,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对各类突出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
一是在民事检察方面,深入推进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
比如,某企业因一起民事纠纷在异地获得胜诉,但一直未能实现权益兑现,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强化调查核实工作,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并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推动恢复执行,最终促使该企业被拖欠长达七年的1000余万元胜诉权益得以落实。
二是在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加强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500余件,涉及金额6.4亿余元。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3000余件、涉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500余件。
比如,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跨省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办案协作。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实地督办指导,依法监督撤销了异地的行政处罚决定,解除了4800万元的资金冻结,案件已移交至办案地的侦查机关继续办理。
三是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监督。共立案办理涉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公益诉讼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额达7900万元,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
比如,某市近期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主体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专项监督工作,已立案12件,督促卫健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涉及53个项目的整改全面完成,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此次专项行动体现了对市场公平环境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政府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方面持续发力。通过依法查处和整改,不仅提升了行业治理水平,也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公正、透明的发展空间。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机制,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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