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那些事2025年10月05日 16:01消息,社科院倪鹏飞指出,城市规模存在合理区间,应警惕越大越好的片面主张。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7%,城镇开发边界内70%以上是存量空间。随着城镇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以存量空间提质增效为主。在这一背景下,城市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房地产行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值得深入思考。 我认为,未来城市发展的重点应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城市功能的全面提升。房地产行业也需顺应趋势,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探索新的增长点和模式。这不仅是对当前发展形势的回应,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今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工作明确了重点方向。其中,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挖掘城市现有资源潜力,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快形成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被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
从实践来看,虽然“一城独大”的发展格局已逐渐淡化,但一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集聚压力,协同发展的挑战依然存在,推动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仍需长期努力。
“事实上,在一定技术等条件下,任何城市规模都有其合理的区间,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可能引发规模不经济的问题。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指出。 城市发展应当遵循客观规律,不能盲目扩张。合理的城市规模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当城市规模过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成本随之上升,反而可能降低整体运行效率。因此,在城市规划和政策制定中,应充分考虑规模的承载能力和经济合理性,避免因过度扩张带来的负面效应。
倪鹏飞担任多个城市政府的顾问及智库专家,同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专注于城市与房地产发展经济学、统一发展经济学、竞争力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在理论探索与政策实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从当前城市发展和房地产调控的现实需求来看,像倪鹏飞这样具备深厚学术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其参与政策制定和城市发展规划显得尤为重要。他的研究不仅为政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也在实际操作层面推动了相关领域的优化与升级。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这类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研究方向,对于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受访者供图) 在当前城市发展和区域竞争力研究日益受到关注的背景下,倪鹏飞作为该领域的权威专家,其观点和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他所代表的研究机构持续聚焦于城市经济结构、发展路径及区域协调等方面,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面对城市化进程中的新挑战,他的研究不仅体现了学术深度,也反映了对现实问题的敏锐洞察。
倪鹏飞认为,当前中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发达地区已进入“聚中有散”的新阶段,城市体系正朝着都市圈、城市群以及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方向演进;而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后发地区仍处于“集中集聚”的发展阶段。在这些后发区域中,部分城市出现收缩,部分城市则持续扩张,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应予以允许并顺应这种调整。同时,要警惕盲目借鉴个别国家过度集中的所谓“经验”和过于理想化的理论,避免陷入“城市越大越好”的片面倾向。从长远来看,都市圈群终将成为中国城镇化的主要形态。
倪鹏飞指出,中国城镇户籍居民的住房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城镇住房发展正从“住有所居”的“有房可住”阶段,转向“住有宜居”的“好房子”阶段。“好房子”不应仅是高收入群体的专属,而应满足广大居民的普遍需求。目前我国对“好房子”的需求较大,但供给仍显不足,需在存量房改造和新建住房两个方面同步推进。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基础仍不够牢固,随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意见》的出台,将加快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和结构的调整,推动房地产新模式的建立,高质量住房的比例也将逐步提升。
《21世纪》:《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这将为各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当前,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进,城市群和都市圈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通过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间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提升整体竞争力。同时,这也为地方经济注入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平衡发展速度与质量,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将是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倪鹏飞:经济活动的空间形态由空间聚集力和扩散力及其相互作用所决定。当城市化率超过50%后,一些城市中心区域出现过度集聚现象,导致城内拥挤成本逐渐高于跨城运输成本,从而引发聚散力的新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要素开始向城市大规模集聚,同时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呈现出“高端要素向中心集聚、低端要素向周边扩散”的双向流动格局。这种变化推动了新城建设、相邻城市扩容以及网络化基础设施的发展,最终形成联系紧密的城市群体。 我认为,这一趋势反映了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的必然选择。随着资源和人口的重新配置,城市间的分工更加明确,核心城市在吸引高端资源的同时,也为周边地区提供了发展的机会。这种“双核驱动”的模式有助于缓解大城市的压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也对政策制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出更科学的规划。
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突破50%,标志着中国正式迈入城市群时代。截至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接近50%,“聚中有散”的城市群发展趋势已成不可逆转的潮流,都市圈群正逐步成为推动中国城镇化的核心力量。然而,当前多数城市群和都市圈在发展中仍面临“集而不群”、“圈而不同”的问题。此次《意见》的发布,为中国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战略布局、制度创新、政策支持以及市场预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从发展角度看,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协同效应是未来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过去以单一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唯有通过区域间的深度融合与资源共享,才能实现更高效的资源配置和更均衡的城乡发展。当前存在的“集而不群”现象,反映出部分区域在规划、管理、产业布局等方面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因此,政策层面的引导和制度上的突破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打破行政壁垒,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才能真正实现“群”的聚合效应,避免“圈”而无序的局面。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城市体系格局和形态优化的方向。《意见》进一步在战略布局上明确,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全国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的区域平台等定位;制度创新上则聚焦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这些部署将影响市场主体预期和行为,驱动资源向城市圈群“大聚小散”、“高聚低散”,加速城市圈群时代到来。
《21世纪》:如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
倪鹏飞:当前,大中小城市以及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平衡问题,主要体现在城市规模两极分化以及城市间结构趋同或相互隔离。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发展,构建“圈群主体、多态嵌套”的城市体系,是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关键路径。这有助于避免中心城市过度拥挤和周边地区衰退,打破结构趋同或孤立的状态,形成城市之间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充分释放“1+1>2”的规模经济效益。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是构建这一发展格局的基础前提。应率先在都市圈和城市群内部建立统一大市场,激发各地主体根据动态比较优势开展差异化发展,最终推动形成大中小城市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21世纪》:《意见》提出要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超大特大城市应如何界定并做强做精“核心功能”?在疏解非核心功能的过程中,如何避免出现产业“空心化”或城市活力下降的风险,真正实现“减量”与“增质”的平衡?
倪鹏飞:超大特大城市要做强做精核心功能,关键在于将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要素集中到最核心的功能上,强化其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在疏解非核心功能的过程中,实现“减量”与“增质”的平衡,需要重点处理好基与核、高与低、聚与散这三对关系,核心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都市圈化进程。在提升和集聚核心功能的同时,基本功能也应得到保留和优化;在疏解非核心功能的同时,必须同步提升核心功能;在向周边扩散一般性资源要素的同时,要在更广阔的区域集聚高端稀缺资源。 我认为,这一思路体现了城市发展的战略思维,强调了资源配置的精准性和系统性。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如何避免“摊大饼”式的扩张,转而通过优化结构、提升能级来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关键所在。同时,注重市场化机制的作用,有助于激发城市内部活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这种以核心功能为主导的发展路径,既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也为未来城市治理提供了新方向。
为此,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向都市圈方向发展,将核心区域中非核心的功能疏解到通勤范围内周边地区,既为中心城市释放发展空间,又使周边地区在承接功能后持续支撑核心区域的发展,实现中心与周边的互利共赢。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成本和价格机制引导非核心功能向外转移,政府则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对市场进行调控,并借助市场力量引导经济主体在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之间合理配置资源,从而维持核心区精简高效、周边地区稳步发展的平衡,促进都市圈持续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
此外,任何城市都不能忽视其基本功能,特别是经济功能。从都市圈整体来看,经济功能是创造财富和提供就业的基础,不能被削弱或缺失。即使是行政中心城市,也应避免发展成缺乏产业支撑的“寄生城市”。
《21世纪》:在人口流动呈现分化趋势的背景下,如何化解大城市持续吸引资源与中小城市发展面临收缩之间的矛盾? 当前,我国人口流动呈现出明显的分化态势,大城市的集聚效应愈发显著,而部分中小城市则面临人口外流、经济活力不足等问题。这种“虹吸效应”与“发展收缩”的矛盾,已成为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破解这一难题,需要从政策引导、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等多个层面入手,推动形成更加均衡的发展格局。
倪鹏飞:破解大城市虹吸效应与中小城市发展收缩的矛盾,需尊重经济空间规律。当前中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发达区域已进入“聚中有散”阶段,城市体系向都市圈、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方向演化;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后发区域仍处在“集中集聚”阶段,这些后发区域中,部分城市收缩、部分城市壮大是必然趋势,应该允许和顺应这些调整。需警惕盲目参照个别国家过度集聚的问题性“经验”和“丰满”的理论,进而主张城市越大越好的倾向,将超大特大城市出现的拥挤解释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加剧大城市虹吸和中小城市收缩,带来大中小城市的失调和双输。事实上,在一定技术等条件下,任何城市规模都有合理区间,超过区间必然导致规模不经济。
空间经济进入“聚中有散”的阶段后,大城市中心区由于过度集聚导致规模不经济,将倒逼资源、要素和产业外迁。但在公共产品布局上,政府主导下的优质、重要公共产品,往往集中投向行政级别较高的城市及其中心区。这就导致出于损益权衡,大城市及中心区“面多加水,水多加面”,周边中小城镇“面少减水,水少减面”。因而关键是基于合理的城市规模体系,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尤其要率先将中心城市区的优质公共产品向周边城镇转移,同时加大中心城市基本公共产品布局,扭转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公共产品配置不均和差距扩大的趋势。发展都市圈、城市群,实现经济活动的“聚中有散”,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镇要素和产业的双向流动,既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减少虹吸周边和规模膨胀,又为周边中小城镇注入发展动能,避免收缩。
《21世纪》:中小城市应怎样培育比较优势?人口持续流出城市应如何转型发展?
倪鹏飞:中小城市在培育比较优势的过程中,应遵循“聚力扬优势,合作补短板,携手打基础,共同抓关键”的原则。首先,要聚焦于塑造动态比较优势,通过市场机制与政府战略的协同作用,在具备相对优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若干先进领域持续发力,推动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其次,要不断完善城市的基础条件和基本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的环境,为比较优势的培育和特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我看来,中小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不能盲目跟风或照搬大城市的模式,而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找准发展方向。同时,区域间的协作尤为重要,只有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才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角色不仅是引导者,更是服务者和保障者,需在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人口持续流出地区在转型过程中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分类施策。对于资源枯竭型、产业变迁型城市,应“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在挖掘自身潜力的基础上,发现和塑造新的发展优势。这些城市可以依托自身的地理优势和人文特色,积极发展文旅产业,以及对区位和资源有特殊要求的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对于区位偏远的边境城市和战略要冲地区,则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吸引本地资源、人口和产业的留存,同时引导外部要素、资源和产业进入;而对于大城市周边的城市,应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承接中心城市的人口、资源和产业转移。 观点:面对人口持续流出的挑战,不同类型的地区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策略。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不能盲目扩张,而应注重存量优化与特色培育;边远地区的振兴则离不开政策倾斜与外部支持;而都市圈内的邻近城市则应通过提升软环境来增强吸引力。只有精准施策,才能实现区域发展的平衡与可持续。
《21世纪》: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是《意见》的重要安排。今年4月,你曾指出,房地产市场仍存在供需不匹配的问题,“好房子”的需求较大,但供给相对不足。如何突破“好房子”的供给瓶颈?怎样更有效地满足居民对高品质居住环境的需求?
倪鹏飞:总体上看,中国城镇户籍居民的住房问题已基本解决,城镇住房发展正从“住有所居”的“有房子”阶段,迈向“住有宜居”的“好房子”阶段,“好房子”并非高收入家庭专属,也应面向居民的普遍需求,中国正进入以“好房子”为主体的时代。
“好房子”供给突破需聚焦存量更新和新房建造。尽管“好房子”还存在一定供不应求情况,但房地产总体供求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宏观经济也迈向高质量增长阶段,叠加部分外部环境条件的不确定性,“好房子”供给应“量需而供”,结合需求规模及变化趋势、偏好变化、高质量发展导向,精准匹配总量规模、户型结构、功能品质、空间区位等供给条件,坚决摒弃房地产高速发展时期的“一哄而上”和“三高”模式。政府与市场需协同发力,加快更新、开发、融资、销售等制度建设,尤其要加快探索低杠杆、低负债、低周转、现房销售的房地产新开发、销售、融资模式,实现供给突破。
更好满足居民对高品质居住的需求,不仅要提升住房品质,还要提升配套环境品质,包括打造周边优质生活圈、优质公共服务、良好基础设施、良好自然环境等。通过“好房子”建设,带动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区建设。
《21世纪》:在保障房与商品房“双轨制”下,如何避免保障房被贴上“低端”标签?
倪鹏飞:当前,部分城镇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难题依然突出,一些家庭的住房问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甚至长期存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与保障房双轨制的建设体系。尽管这两类住房在定位上可以存在一定差异,但必须避免将保障房贴上“低端”的标签。一方面,应推动商品房与保障房实现“混居”,在商品房小区中安排或配建保障房,使保障房居民能够享受到与商品房住户相同的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应提升保障房小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逐步缩小其与商品房在品质上的差距。保障房的面积可以适当压缩,但功能配置必须达到基本要求,确保居住质量不受影响。 我认为,住房制度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市场机制的作用,更要体现社会公平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保障房不应只是“临时安置”,而应成为城市居民稳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建设,让保障房与商品房共同构建起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体系,有助于缓解社会住房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1世纪》:城市更新是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要科学制定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为什么特别强调要制定专项规划?如何构建一套从城市体检到更新的有效转化机制,防止出现“体检之后不整改”或规划与实施脱节的问题?
倪鹏飞: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新阶段,城市作为生产和生活的载体,其基本框架体系已经建成,大规模扩张的需求逐渐减弱。然而,前期城镇化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的质量不高、功能老化、结构失衡以及潜在风险等问题日益显现。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更优的条件。在此背景下,城市更新已成为推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以及城建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 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之所以被高度重视,原因在于城市更新是一项涉及多方主体、多种对象和多种方式的系统性工程。只有通过专项规划进行统筹指导,才能确保各方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实现城市更新的有序开展与高效实施。 我认为,当前城市更新不仅是解决存量问题的必要路径,更是提升城市品质、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未来,应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使城市更新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建立从体检到更新的有效转化机制,一方面需要重点完善组织协调、体检监测、考核问责和工作落实等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城市更新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推动,还应积极引导家庭、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同时,应注重总结各地在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持续探索多方参与、互利共赢、良性循环的更新模式,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可持续。 我认为,城市更新不仅是空间的重塑,更是社会关系的重构。只有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发力的格局,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此过程中,加强信息共享与公众参与,有助于提升更新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为城市发展注入更多活力与温度。
我认为,推进城市更新还需破解三大核心问题。
一是资金从哪里筹集。城市更新需要大量资金,但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同时融资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除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公共产品供给及项目引导方面的投入外,还必须推动融资机制创新,吸引资本市场和社会资本参与进来。
二是力量从何处凝聚。城市更新涉及多个产权主体,需要多方协作配合,应以股权化思维设计各方参与机制,激发各方积极性,防止因某个小环节出现问题而影响整体进程。
三是利益如何分配。需要建立成本分摊、收益共享和损失补偿的城市更新利益平衡机制,充分整合并持续激发城市更新的动力,确保城市更新的良性循环和深入推进。其中,利益如何分配是关键,它决定了前两者。
《21世纪》:今年上半年你曾谈到,房地产市场正向结构性止跌回稳迈进,目前止跌回稳基础是否稳固?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发力?
倪鹏飞:当前房地产调整是不同于以往的深度调整。回顾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新房市场可见,政策与市场存在循环影响的周期:市场较大幅度下行后,正向支持政策出台,推动市场暂时转稳;随后市场再度较快下行,新的正向激励政策跟进,市场再度转稳,如此进入下一个循环。
上半年市场呈现出一些积极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因素积累,推动了结构性的趋于稳定。个别区域和类型的住房市场已显现出回暖迹象,各项指标的总体跌幅进一步收窄,趋势更加明显。从结构上看,“好房子”的销售量和价格均出现增长,土地市场也出现了结构性的升温,表现较为突出。然而,进入第三季度后,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整体止跌回稳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
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需从两方面发力。
首先,宏观经济持续向好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基础。根据相关研究框架分析,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回升受到市场状况、公众预期、政策支持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宏观经济环境的作用尤为关键。随着经济不断改善,居民收入和就业形势逐步向好,将有效增强市场信心,带动整体购房需求回暖,同时减少二手房供应压力和新房库存积压,促进房地产市场实现良性循环和有序出清。 我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并非短期现象,其恢复需要系统性、持续性的经济支撑。只有在宏观经济稳步提升的前提下,各项政策才能发挥更有效的引导作用,市场预期才能真正得到修复,从而形成稳定的增长动力。
其次,房地产自身需要着力减负、配套、加力和挖潜。一是为购房者减负,可进一步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并考虑加大房贷与个人所得税优惠组合等政策力度。二是在发力“好房子”建设的同时,做好配套服务,包括改善“好房子”周边公共服务、生活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完善相关土地拍卖、资金供给等配套政策,更好释放“好房子”需求。三是加力存量商品房收储转保障房,要通过建立地方政府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实行申请制;建立开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实行竞价制;建立住户部门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实行轮候制;税费减免可以鼓励改善性家庭购新卖旧。提高收储转保的多方积极性,同时降低道德风险。四是注入优质资源,激发购房潜力。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现有优质公共服务的规模效应,尤其是将优质教育、养老资源引向住房供给集中的郊区、新城新区,释放相应区域购房潜力。
《21世纪》: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意见》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近年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相关《意见》的出台,持续推动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结构调整与政策优化。这些举措不仅明确了城市发展的方向,也对房地产行业的稳定运行产生了深远影响。从长效机制的构建到“房住不炒”原则的坚持,政策导向更加注重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居民住房需求的合理满足。随着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落地,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向更加规范、透明和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倪鹏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与《意见》的出台,将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多重影响。
一是加快市场供需调整。会议将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实际情况看,通过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等手段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既减少了存量房源,又有效激发了新的市场需求。
二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会议和《意见》都明确指出了这一方向,其核心在于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当前市场环境已倒逼房地产行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例如在买方市场下,购房者对期房的接受度明显下降,促使销售模式从期房向现房转变;同时,传统的“三高”模式也难以持续,开发方式亟需相应调整。房地产发展旧模式退出已成为必然趋势,政府应借助市场力量,顺应市场规律,推动房地产发展模式的转型与升级。 我认为,房地产行业的转型不仅是应对当前市场压力的需要,更是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过去依赖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未来必须更加注重品质、安全和可持续性。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应更多是引导和支持,而非直接干预,通过政策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行业向更加理性、稳定的方向发展。
三是加快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会议明确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意见》提出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这些部署将逐步改变住房结构,优质、宜居的高质量住房比例将逐步提高;会议对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的部署,也将优化房地产的空间布局,促进都市圈和城市群、大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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