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那些事2025年07月21日 15:15消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是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日,国务院印发《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相关配套文件《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是落实“五统一、一开放”原则的重要举措,旨在遏制无序竞争、维护市场公平,推动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也是规范市场监管执法、遏制地方不当招商引资行为、促进要素资源合理流动的关键步骤,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从当前的政策导向来看,强化对平台企业的监管,不仅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更是对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引导。通过加强涉税信息的透明化管理,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合规水平,也为政府制定更精准的产业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在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的治理思路,为构建更加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一些产业领域出现了“内卷式”竞争,部分企业通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方式争夺市场,还有一些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试图挤压竞争对手。例如,一些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市场监管信息不对称的漏洞,进行虚假营销、刷单炒信、销售伪劣商品和提供低质服务。这些行为已经突破了市场竞争的边界和底线,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扭曲了市场机制,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我认为,当前这种恶性竞争现象反映出部分企业缺乏基本的商业道德与法律意识。在追求短期利益的过程中,忽视了长期发展的根基。要遏制此类乱象,除了加强监管力度外,还需推动行业自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完善,让市场回归到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安徽财经大学教授经庭如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的推行,为监管部门有效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数据支持。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相关涉税资料。税务部门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MCN机构在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方面的责任,这标志着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活动将更加透明、可追溯,也将受到更有效的监管。
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获取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线上经营数据,监管效率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借助全量数据的比对分析,能够更及时地识别虚假营销、恶意刷单、低价倾销等不合规行为,进一步增强协同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这有助于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避免恶性竞争,促使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与合规经营,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基础制度的统一和完善。 我认为,这种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是当前数字经济环境下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它不仅强化了对市场乱象的打击力度,也为企业提供了更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有利于长远健康发展。
平台企业交易规模大、营收增长快,可在短期内迅速拉升所在地的GDP,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也是违规招商引资多发频发的领域。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指出,平台企业及其经营者具有跨区域经营和“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特点,部分地区为吸引平台企业入驻,想方设法构建“政策洼地”,违规给予大量地方奖补,既造成GDP的“虚胖”,严重影响地方实际可用财力,还加大过剩、落后产能,阻碍要素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严重破坏统一大市场建设。
杨燕英认为,《规定》的实施,为破解地方违规招商问题提供了重要抓手,通过平台报送的经营者真实身份、收入、经营地等信息,可打破“注册与经营分离”的信息壁垒,便于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企业虚开发票、虚增销售获取地方奖补和地方违规实施奖补等,既有利于遏制“内卷式”招商引资,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又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数据、劳动力等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更自由、更高效、更合规的流动,更好体现高质量发展和正确政绩观要求。
执法标准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个别地方形成的“监管洼地”,不仅助长了不公平竞争,也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造成了严重阻碍。平台企业在跨区域经营过程中,更需要一套统一、规范的执法标准。税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构建了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五级联动的管理体系,在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方面持续推进,具备政策统一、执行统一、流程统一等优势,这为《规定》的有效落地提供了坚实基础,也为确保涉企执法的统一性和确定性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规定》及相关配套《公告》的出台,在全国统一了涉税信息报送的主体、范围、标准、口径、频率。这意味着,无论平台企业总部设在哪里,无论其业务覆盖多少省份,都必须按照统一规则和标准向税务机关报送信息。当然,税务部门一开始就要严格执行,不折不扣落实《规定》要求,通过数据标准化、监管协同化、规则统一化,促进实现全国监管执法统一。
“税务部门具备更强的跨区域协调能力,能够打破地方行政壁垒,解决平台经济‘跨区域经营’与‘属地监管’的矛盾。”施正文说,“《规定》实施是‘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在税收治理领域的有效彰显,有利于消除区域间因执行标准不一、监管能力差异造成的‘执法鸿沟’,促进税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公正、严格的执行”。
税收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也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规定》及相关配套《公告》体现了高度的政策精准性和靶向性,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和从业人员税负不会发生变化,只有少数高收入且纳税遵从度低的税负将提升至正常合理水平。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这种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主体的差异性,一方面,充分保护占经营主体总数超过九成的中小微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活力。根据现行政策,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个人,在扣除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规定》实施后,这些群体规范了自身税务申报,税负依然不会变化。
另一方面,精准识别存在偷逃税行为的高收入人群。无论是通过隐匿直播打赏、佣金分成等多种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主播,还是借助关联交易、拆分合同等手段转移利润的平台内大型商户,抑或是与MCN机构、合作方串通实施虚假申报的违法人员,税务部门依托数据比对和风险评估,能够更早发现并依法查处其虚报收入、隐瞒所得等违法行为,推动其税负回归正常合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张巍指出,精准打击危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人员,是对依法经营者的最大保护,有助于保障国家税收安全,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法治环境,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在公正的环境中开展竞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定》及相关配套《公告》的成功实施,不仅有利于引导平台经济走向规范发展,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促进市场基础制度统一、政府行为规范统一、涉企监管执法统一,为守法经营者护航,为创新活力赋能,更好地服务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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